蠻野心足 願一世人愛台灣
記者 / 陳美杏
圖片提供 /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新自然主義股份有限公司
在現今拜金風氣高漲的社會裡,有一對很特別的夫婦---文魯彬和洪美華,一為資深律師,卻拋棄美國籍和日進斗金的賺錢機會,專為台灣弱勢族群和生態環境請命、打官司,一為出版社老闆娘,不賣法政暢銷書,卻轉型出版台灣史、環保、原住民神話等冷門叢書,二人夫唱婦隨,相濡以沫,以極度簡約的方式生活,並將所有的專業和能力都耗費在「利他」的出發點上,罕見的價值觀,值得您我一起來分享。
律師,本應是正義的化身,弱勢者的靠山,但現實生活中,唯利是圖,利用法律專業向弱勢者賺取大筆金錢的黑心律師亦大有人在,因此一般人對於律師的看法極為兩極。
而坐落在台北市重慶南路上的「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即是由一位很不一樣的律師---文魯彬(Robin J. Winkler)所成立。而原本來自美國的他,為了實踐美國「地球正義」(Earth Justice)組織的主張:「地球需要一位好律師」的理念,不但放棄了20多年擔任商業律師日進斗金的生涯,更放棄美國籍,歸化為台灣人,全心全意支援國內環保團體和個人以法律行動和草根運動來維護台灣的「公眾利益」,因此不僅常為弱勢者伸張正氣,打免費的官司,更為整體環境,如動植物、水、空氣和土壤等發聲,並透過訴訟、立法和行政法規等法律機制,來糾正現行以「犧牲環境,獲得短期政治經濟利益」的不合理做法。而協會成立二年多來,曾參與過反核四、安坑掩埋場、雲林林內焚化爐、亞洲水泥、蘇花高等案例,且自去年8月起,文魯彬受邀擔任行政院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委員,他表示,能進入到體制內抗爭,當然較過去在體制外抗爭,更為直接、有效。
* 比台灣人更愛台灣的文魯彬
而原本身為美國“阿多仔”的文魯彬,為什麼這麼愛台灣?甚至比台灣人還更愛台灣呢?
故事要從他當年在紐約大學就讀期間說起,當時原本唸音樂系的文魯彬,由於發現自己音樂細胞的極限,以及家族中叔叔唸的是遠東文學、大哥是個標準中國迷,喜歡閱讀與中國有關的書籍等影響,所以文魯彬後來改唸中文系,且1977年,畢業後,更順理成章來到台灣,而原本打算停留半年就要回美國發展的,沒想到一待就是一年半,後來被外公召回美國,於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攻讀博士。
而剛唸了一年法學院,由於不適應,讓文魯彬非常想念台灣,因此畢業後,文魯彬便又回到台灣,於各大法律事務所工作、擔任商標代理人,甚至與朋友合夥開設博仲法律事務所,協助台灣公司與外國談判、協調,生意興隆,直到2002年發生了一件晴天霹靂的事,才改變了他的一生。
* 兩顆瘤 改變了文魯彬的一生
當時,文魯彬剛從美國回來,本來以為得了重感冒,發高燒、咳嗽、畏寒,但後來上醫院檢查,照X光,醫生居然判定他的右肺有兩顆腫瘤,生命只剩下六個月……後來他又到榮總以及和信治癌中心住院,服用抗生素,但情況依然沒有好轉。
文魯彬回憶當時的心情:「醫生既然說,我的生命只剩下六個月,我心裡就想,好啊,如果真是這樣的話,我應該做點什麼?或者,我應該回美國去?……」但後來,覺得台灣就是他喜歡的地方,因此決定要留在台灣。
然後,太太洪美華,從花蓮請來二位自然療法的專家---蔡慶豐和吳麗雲來探望文魯彬,他們當下診斷文魯彬的身體「酸性太強,有太多毒性物質,以致成為有害細胞繁衍的有利環境。」聽了這番話,文魯彬心想,「如果醫學上判定我完全康復的機會不大,我為什麼還要繼續把精力耗費在醫院裡?」因此隔天他便暫時拋開台北的一切,搭火車前往花蓮,展開他的「排毒療養實驗」。
而來到花蓮,文魯彬每天生活都很規律,早上五、六點起床,晚上八、九點睡覺,飲食清淡,固定的運動和一些千奇百怪的生機排毒療程,其中,讓文魯彬印象最深刻的是用菜瓜布乾刷皮膚和每天用一湯匙冷壓純葵花籽油漱口,據蔡醫生說,後者是為了排除頸部附近的淋巴毒素,但剛開始文魯彬覺得好噁心喔,但後來慢慢就習慣了,其次面對花蓮美麗的海岸,文魯彬每天都去游泳,讓乾淨的海水來洗滌他的身體和靈魂。
因此,三個月後,文魯彬回到台北,再到醫院檢查,原本判定他只剩下六個月生命的醫生,居然奇蹟似地發現,他的腫瘤全都沒有了。
* 大律師 放下一切 甘之如飴
而走過死亡幽谷後的文魯彬,從此將生活慾望降到最低,不但家裡沒有電視機和冷氣,也不再開車,出門不是走路、騎腳踏車,就是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且他還經常隨性地穿著一件領子上破了一個大洞的舊夾克,一看見公車來了,便追了上去……對於這樣簡約的生活,文魯彬甘之如飴,絲毫不在乎別人異樣的眼光,且一度還想將日進斗金的博仲法律事務所解散,但後來由於其他合夥人想繼續經營,最後達成共識:文魯彬不再參與任何管理工作和處理商業案子,且博仲法律事務所每年將提撥固定比例的盈餘來支持「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此外,為了成立「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文魯彬不但自掏腰包,投注了不少過去積蓄,還毅然決然放棄美國籍,歸化為台灣籍,文魯彬表示:「因為10年前,就知道自己以後不會回美國了,且美華在這裡,我的一切都在這裡……所以三年前決定做生態時,就想過將來如果做出成績,一定會得罪政府和廠商,所以就有被趕出台灣的可能,而如果擁有台灣籍,那他們挺多只能把我關起來。而且拿美國籍做生態,別人也許會批評我唱高調,但現在變成台灣籍以後,就更有立場,更有說服力了,因為如果中共來了,我也不能跑到美國,因為我跟大家一樣都是台灣人……」
所以,無論未來將歷經怎樣的風暴,文魯彬都已經下定決心,一世人要做台灣人,留在台灣,為台灣的生態環境和人權奉獻一己心力,而反觀國內許多政客雖然嘴裡說愛台灣,但私底下卻千方百計想移民、拿外國居留證和護照,而其愛台灣的程度,如何能跟文魯彬這個「阿多仔」女婿相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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