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台灣觀眾帶國旗參觀台灣主辦的國際比賽遭阻撓的問題重演,台北市議會昨做出決議,要求北市府舉辦國際賽時,應鼓勵市民攜帶國旗進場加油。圖為今年亞洲青年柔道錦標賽於小巨蛋舉行時,民眾帶國旗進場卻遭工作人員阻止的情形。 (資料照片,記者陳則銘攝) |
〔自由時報記者林恕暉、徐正揚/台北報導〕為避免台灣觀眾帶國旗參觀台灣主辦的國際比賽被趕出場的事件重演,台北市議會昨天審議北市府主辦國際運動比賽經費時,首度決議要求北市府舉辦國際比賽時,應「鼓勵市民攜帶國旗進場加油」。
體委會:個人自由不能禁止
對此,體委會副主委朱壽騫表示,尊重市議會的決議,但仍希望主辦單位恪遵奧會模式的規範。不過他也說,民眾的行為屬個人自由,官方沒有必要禁止,也無須藉此議題炒作。
提案的民進黨議員徐佳青表示,台灣雖必須遵守與國際奧會簽訂的洛桑協定,舉辦比賽時主辦單位不得懸掛台灣國旗,台灣選手也不能攜帶、佩帶國旗進入比賽場館,但這項規定並沒有規範「觀眾」,北市府、各運動單項協會不能看到中國隊就自我矮化以效忠共產黨。
上屆亞洲女足賽於2001年在台北市舉辦時,有觀眾帶國旗進場被阻撓,今年11月由北市府與單項運動協會共同主辦的台北國際滑冰錦標賽、柔道錦標賽,都有帶國旗的觀眾被請出場的情況,徐佳青表示,要求北市府鼓勵民眾攜帶國旗入場參觀比賽,可提高台灣的國際能見度。
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表示,北市府舉辦國際比賽時將會依照奧會模式處理比賽選手的旗、歌問題,至於「鼓勵觀眾攜帶國旗進場」部分,他們會「審慎處理」。
明年北市舉辦的八項國際比賽中,北市體育處評估世界盃二十四小時超級馬拉松賽、台北國際馬拉松賽、台北國際滑冰錦標賽、亞洲青年女子足球錦標賽、國際棒球錦標賽、台北桌球公開賽等六項比賽,都可能有中國隊選手參加,尤其中國隊對於女足、桌球更是志在必得。
這幾項比賽的國旗問題是否會引發紛爭,體育處官員表示,此事難以預料,他們將審慎面對。
12/29/2005 9:14: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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