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10
將提出告訴保住債權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財團法人基隆市文化基金會,去年將到期的定期存款四千六百萬元基金投資中華商業銀行的債券,中華商業銀行發生擠兌風波被接管後,鉅額債券恐化為烏有,該基金會昨日召開董監事會研商,決定向中華商銀提出告訴保住債權。
財團法人基隆市文化基金會已經成立將近廿年,由中央、台灣省政府和基隆市政府三對等籌措一億元基金。目前的基金總額有一億零七百卅八萬餘元,除了當初成立的一億元之外,還包括有外界捐款一百多萬,六百餘萬是累計賸餘數。
文化基金會靠基金定存孳息補助藝文團體或藝術工作者舉辦文化活動,支援相關文化建設、獎勵文化學術出版刊物等,基隆市每年最熱鬧的中元祭活動,文化基金會也有補助輪值主普宗親會。
過去銀行利率高,基金利息高達一千萬左右,但逐年遞減,最近幾年定存利率只有一點七至二%左右,基金利息一年只剩下二百多萬元,為了增加利息收入,中華商銀去年六月向文化基金會兜售該行發行的債券,期限為五年八個月,年利率為三點七二五%,比原來定存的一點七至二點一%高。
文化基金會執行長、基隆文化局長楊桂杰評估比較後,乃於去年七月基金會董監事會中提案,經董監事會討論,決定將去年九至十一月到期的定期存款四千六百六十餘萬元解約,其中四千六百萬元改買中華商銀債券。
基金會強調是合法投資
沒想到今年初就發生力霸集團資金掏空案,引發中華商銀擠兌風波,中華商銀雖被金管會接管,存戶的存款獲得保障,但依金融重建基金條例是不賠付債券的,因此文化基金購買的四千六百萬元債券可能變成了壁紙。
楊桂杰昨天表示,購買中華商銀債券完全是為了增加利息收入,多辦些文化藝術活動。按文化事務財團法人監督辦法規定,基金可以購買公債或短期票券,並經董事會同意在財產總額二分之一的額度內可以作為有助於增加財源的投資,所有程序和過程都合法。
基隆市文化基金會昨天下午召開董監事會,決定委託律師提起訴訟,保住債權。然而,今年度補助民間藝文團體的經費恐將因此緊縮。
貪圖高利 血本無歸
〔記者盧賢秀/基隆報導〕基隆市文化基金會投資購買中華商銀債券虧損四千六百萬元,雖然相關程序合法,不過卻未經專業理財專家分析風險,董監事會多數人對債券並不懂,少數專業人士也沒有異議,只單面貪圖其利率高,才會造成虧損。
基隆市文化基金會董監事會,市長許財利是董事長,議長張通榮為常務監事,其他董事除了市府官員、港務局代表、海大教授、文化藝術工作者、民意代表和地方人士,也有金融機構的代表,財主單位主管是監事,除了財主單位具有專業知識,大部分董監事對投資債券都不內行。
文化基金會執行單位事前也沒有請專業理財專家分析風險,到底投資可不可靠?一般較嚴謹的投資公司,至少須國外投資公司評定為A級以上才敢投資,雖然中華商銀所提發行須知所列,其長短期信用評等展望為「穩定」,事實上只算是B級。
不過文化基金的執行單位僅就其利率比較,試算定存解除改買債券,一年約可以增加六、七十萬元的利息,很單純的相信銀行的信用評等「穩定」,一下子就買了四千六百萬元的債券,投資統統放在一個籃子裡,相當冒險。
雖然有相關人士提醒,投資要分散,不要將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沒想到文化基金會第一次投資就血本無歸,不但利息沒拿到,現在連本金也沒了,這是董監事所始料未及的。
縣市文化基金會 公款成立
財團法人基隆市文化基金會之成立,是民國七十三年前總統李登輝擔任省主席任內,召開各縣市文化中心工作檢討會中裁示,中央、省府及各縣市依三對等原則,籌設成立文化基金,協助推動各縣市文化中心辦理社會教育及文化活動。台灣省政府在七十四年正式規定各縣市成立財團法人文化基金會,管理運用這筆基金。
財團法人基隆市文化基金會董監事成員:董事長許財利,董事十六位分別是副市長柯水源、文化局長(兼執行長)楊桂杰、教育局長蕭錦利、前基隆港務局長王鐘雄、大佛禪院董事長(市府前主秘)黃文榮、立委徐少萍、立委王拓、海大教授陳基國、海大教授張正傑、海大教授(基隆文史協會理事長)曾子良、畫家陶晴山、攝影家鄭桑溪、作家陳青松、基隆市姊妹市促進會理事長蔡富添、建築師(基隆市景觀總顧問)吳德賢及基隆市第一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黃澤青。
常務監事為議長張通榮、監事包括前財政局長(現任稅捐處長)呂瑞田、主計室主任陳陽能。(記者盧賢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10/today-p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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