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28日 星期三

三立電視台所拍攝的二二八事件影片(十三集系列)

二二八走過一甲子還原歷史的悲劇 影音檔 


第一集  第二集









完整的二二八事件應該可以分成以下三個階段



1. 1947, 2,27 以前: 國民黨如何統治台灣?

2. 1947, 2.27 當晚: 陳儀政府查緝私煙所引爆的衝突

3. 1947, 2.27 以後: 國民黨政府如何處理該事件的後續手段?


(by Leo)


轉貼from: 台灣英社 UKFS

2007年2月26日 星期一

死難者胞妹高李麗珍:歷經一甲子傷痛猶在

高李麗珍:歷經一甲子傷痛猶在


記者王平宇/專訪


即使歷經一甲子歲月,二二八的傷痛在許多人心中仍難抹滅,因為那是莫名、毫無邏輯可循的殺戮,許多年輕的生命因此消逝。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牧師娘高李麗珍,自幼過繼給姨媽,改姓李,但對於胞兄許宗哲在二二八事件中罹難,卻記憶猶新。


許宗哲當年僅十六歲,還是雄中學生,在混亂中突然失蹤,被發現時已成愛河的一具浮屍;當時遭遇不幸的,還包括表哥江雲華及楊榮洲。二人分別是十八歲與廿出頭的青春少年。許宗哲在高李麗珍的記憶裡是個沉默寡言的大男孩,總是木訥微笑,對人和善有禮,話雖不多,但開口總讓人感受他的誠懇,喜歡在夜闌人靜的晚上,望著天上的星星發呆。


高李麗珍回憶,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各地逐漸感受到風聲鶴唳,三月初的某天,因為母親身體不適,身為家中唯一的男孩,許宗哲在傍晚出外採買食物,準備給母親與姊妹們當作晚餐,不料從此一去不回,全家陷入慌亂。


那時全台動盪,大家都害怕得不得了,高李麗珍說,父親得知大哥失蹤後,焦急的冒險趕回,卻因擔心被羅織入罪,只能整日躲在家中日式平房的榻榻米墊下,以免又被特務抓去。那時全家以淚洗面,卻無法外出尋找,擔心又有人遭遇不測。最後還是遇到好心的林啟三醫師來報信,才知道家族中三個年輕優秀的男孩,都已在愛河中浮沈多日,令人心痛。


高李麗珍說,記憶中母親從此鬱鬱寡歡,只能靠著唱誦聖詩與讀經來撫慰喪子之痛,整理大哥遺物時看到大哥留下一段話,說自己彷彿夜空裡的一顆星星,似乎預言著年輕生命的早逝。另外,遺物中還找到一盒大哥的指甲,自己剪下收在抽屜,後來被母親視為珍寶。


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之際,被問到政府還能為家屬做些什麼?高李麗珍說,無疑就是向家屬誠摯的道歉;雖然母親過世多年,但她還清楚記得,當年李前總統在任內與家屬們見面的場合,對母親來說,是多大的欣慰。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27/today-fo8.htm

2007年2月25日 星期日

二二八兇手御用媒體叫被害者不要追究兇手罪行

今年西元2007年二月,正值台灣二二八事件60週年紀念時

這兩年來一直企圖以「官逼民反」不正確的說法來刻意扭曲、模糊、並淡化台灣二二事件真相的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因涉及「特別費」貪污之罪嫌而被檢察官侯寬仁起訴。 



特別費1117
萬元 



這數字非常奇怪1117
如果從前面加起一加一是二,再第二位數與第三位數加起來也是二,第三位數與第四位數加起來是八! 



就是
二二八! 



那麽這
1117從後面減起,七減一是六,一減一是零,也就是六十。 

今年不正是二二八事件一甲子,六十週年! 



2004年的選票,阿扁總统得票率是0.22857
 

那一年是二二八,五十七週年! 



或許,在台灣二二八事件時,那許許多多
冤死的台灣住民中, 

有一些非常有智慧的數學迷或是「先生(我小時候常聽大人尊稱

老師的日本話)」(他們可能像愛因斯坦一樣熱愛數學和物理),

他們正透過數字的顯示,很用心地告訴那些至今仍掌握當初

國民黨政權資源的中國國民黨和
一切加害者:

(以下這一段話請模擬用標準的北京話說,因為是60年前的台灣殉難者

要說給說北京話的人聽的)
 



1117』就是台灣
228事件事實 (或說是『實事』)

經過一甲子,也該弄清楚,該還歷史公道了!



(註: 「事實」這兩個字,我們一定要努力用我們‘台灣國語’發音,許多

台灣中南部人都不會說捲舌的北京話;不過,不論是「事實 

(《2+2》,《2+8》) 或是實事(《4+10》) 
還是要用國語說清楚,不然

可能像馬英九先生就聽不懂我們台語在說什麼!如果在60年前的時候,有些

台灣人就是不會說北京話或說的不夠捲舌,可能來不及說清楚就被一槍斃了

不過不會說捲舌北京話的台灣人不要難過,因為拿到諾貝爾化學獎的

李遠哲教授是我們台灣人,他跟我們中南部人一樣都說台灣國語;唯一例外的,

大概是李登輝總統,他和蔣經國先生在一齊久了,說的話倒是有一點怪怪的。)



小朋友們要知道!
到今天一甲子,還是有許多我們仍然不知道

他們姓名的二二八冤死者,他們的冤屈還等待著我們去釐清!

  你知道那一位(或者是好幾位)228聰明的數學先生是誰嗎?



資料節錄自: 彰化縣228關懷協會二二八的數學先生


2007年2月24日 星期六

[轉載] 228為何大屠殺?ーーー滅口!

228為何大屠殺?滅口!

沈建德

2003.02.27



一般以為,二二八的起因是社會、文化,或族群的關係,但這是表相。本人經十多年的研究比對,發現,二次大戰期間,國際承諾戰後台灣獨立,中華民國也是簽字國之一。中國簽了字以後,再看到美國的調查,才知道台灣被日本建設得很繁榮富庶,是一塊大肥肉,於是心存不良。可是字已經簽了,不能反悔,只好竊佔,為了竊據台灣,授命陳儀,製造機會,剷除台灣菁英份子,防止他們根據國際協定,依法要求獨立,這樣,才能安穩統治。

 




結論是,中華民國刻意製造二二八,以槍托撞擊賣私煙的婦人陳江邁頭部流血,只不過是它「摧台青」、竊據台灣劇本中小小的插曲!社會、文化或族群是小問題,無須小題大作。對照二次大戰期間,國際上對台灣所有的承諾就知道。



(一)1941年8月14曰的大西洋憲章:美英聲明無擴張領土的野心、兼併領土必須得到對方同意、要恢復被壓迫民族(例如台澎)的主權與自治等。有四十五國簽字追認,寫在聯合國宣言(1942.1.1)上,中華民國也簽了字。



可是,蔣介石違反自己簽了字的大西洋憲章和聯合國宣言,發動二二八大屠殺,將全台菁英一網打盡,使台灣無人帶領獨立運動。死裏逃生者,不敢再談政治。終於,連台灣人也認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認賊作父,二二八烈士淚灑九泉。



(二)聯合國憲章(1945.6.26)第77條的規定是:確認同年二月由英美蘇做成的雅爾達議定書,決定由日義等敵國分離的殖民地交由聯合國託管。依照這個原則,戰後台澎應交由聯合國託管;而憲章第76條的規定是,託管的目的是讓託管地區自組政府、獨立。據此,台澎應交由聯合國託管,之後獨立。台灣人就是不知向聯合國要求獨立才被屠殺。相關史實如下:



 (A)二二八暗殺名單早已擬好:二次戰後,中華民國奉聯合國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來台接受曰本投降,受降之後就須撤軍回國,依憲章讓台灣獨立,但中華民國暗圖據為己有。為防止台灣依聯合國憲章獨立,來台前就擬好暗殺名單,台灣最重要的人物一百五十人均名列其中,這些人就是陳儀來台時,到松山機場內迎接他的那批人。後來二二八事件發生,蔣介石令陳儀趁機將迎接他的人殺掉,不留痕跡,連在機場外迎接他的學生、老師都是屠殺對象,並擴大到全台灣,凡學歷在高中以上的都是屠殺的對象,因恐知識份子起來反抗竊據台灣的外來政權。中國國民黨的御用學者,稱二二八大屠殺係亂兵所為,目的在為中華民國脫罪。



 (B)二二八前台灣人不知聯合國要讓台灣獨立:二二八事件發生前數日,台灣民眾向美國領事館請願,要求轉知麥克阿瑟,廢除「開羅宣言」。當時的美國駐台副領事喬治柯爾證實確有此事。由此可知,當時台灣人不知道聯合國要讓台灣獨立(其實,到現在也還不知道),也不知道「開羅宣言」無人簽字,不知道中華民國係竊據台灣,因此不懷疑中華民國統治台灣約合法性。可悲的是,現在民進黨執政了,國小、國中、高中、大專的歷史課本,還在教學生,「開羅宣言決定,由日本佔去的中國領土台灣、澎湖,歸還中國(或中華民國)」,自己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授中國犯台以口實。台海若有戰爭,台灣的歷史課本要負絕對的責任,黃榮村、陳水扁不能免責。



(三)二二八台灣人要求獨立,中華民國害怕成為國際事件: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法律上台灣雖尚未從日本分離,但台灣人不知聯合國要讓台灣獨立,只零零星星的要求獨立,力道不強。然而這種要求,和聯合國憲章第77、76條的規定若符合節,使二二八的本質超越內政,成為國際事件。例如:



 (A)何漢文著《台灣二二八事件見聞記》:1947年3月4日,花蓮縣花崗山群眾大會,高喊「台灣獨立」。



 (B)馬起華著《二二八事件日誌》:1947年3月5日,「台灣民主同盟」散發傳單,強烈要求「台灣國際共管」。



 (C)蘇僧、郭建成著《拂去歷史明鏡中的塵埃」:1947年3月5日,《台灣自治青年同盟》主張「台灣高度自治」。



很不幸,台灣人因不知台獨乃國際承諾,並未請求履約,甚至時到今日還以為台灣是「地位未定」,以致聯合國袖手旁觀。更不幸的是,目前已因台灣人長期自認是中華民國,而把台灣劃為中國的一省。



(四)二二八前十八天,殖民地獨立已開始落實,中華民國有急迫感:1947年2月10日同盟國對義大利和約簽字,義大利放棄殖民地利比亞、索馬利蘭等(這和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上放棄台灣的用字相同),讓它們根據聯合國憲章第76及77條,託管、自組政府、獨立,立即執行!台灣是日本的殖民地,依憲章當然可援例獨立,中華民國害怕失去到手的肥肉,於是提早執行屠殺計劃。因此,當1951年9月8日的舊金山和約簽字時,台灣無力獨立,因菁英大量被殺。現雖已由台灣人掌權,但還不敢「依法」獨立,真是可悲。



(五)決定二二八烈士的命運的二十天。聯合國憲章應允台灣獨立,中華民國簽字承認,這也可從蔣介石一度猶豫不願派兵台灣的事實看出。1945年8月12 日,日本同意投降,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同中國戰區總司令蔣介石下達第一號命令,要他派兵在中國、到北越、台灣,接受日軍投降,蔣介石承認在案。



然因早在同年的6月26日,聯合國憲章第76及77條已通過台灣獨立,中美都是簽字國,因此蔣介石接到麥帥帥令時,並不準備來台受降,以免白忙,證據是1945年8月15日他所核定公佈的,各地受降軍事長官表,共有十五個受降區,有北越、有香港,但是沒有台灣。



可是經過中國先遣人員調查,併吞北越和香港有困難,併吞台灣容易。中國當時雖無渡海工具,但美軍承諾載運中國兵渡海來台。故,1945年9月4日蔣介石再發佈的受降表,台灣就被列為十七受降區。台灣從「未被列入受降」,到「被列為受降區」,顯示蔣介石已完成殺人滅口霸佔台灣的計劃,二二八烈士的命運,在短短的二十天就決定了!美國是共犯。



(六)二二八美國是共犯!美國在1943年的開羅會議前,和蔣介石達成暗盤交易,約定羅斯福在開羅會議贊成台灣歸中國,到手之後,台灣成為中國領土,中國同意美國使用台灣做為軍事基地。然因邱吉爾堅決反對,羅斯福倒戈,致蔣介石未能如願。戰爭結束,台灣人認賊作父,認中國為祖國,給中國據台絕佳的機會。



不能忘情台灣的美國,在1945年8月蔣介石猶豫來不來台受降時,本可取而代之來台受降,但投鼠忌器,遂以提供渡海工具向蔣介石試探,蔣大喜,雙方一拍即合,恢復開羅會議前之約定,中國分得台灣主權,而美國得到台灣的使用權。所以,當1947年蔣介石發動二二八,像殺豬一樣的屠殺台灣菁英和民眾時,美國訓令其駐台領事,不得多管閒事。喬治柯爾的《被出賣的台灣》,也記載了這一段。美國既不干涉中國屠殺台灣人,中國兵就放膽的濫殺台灣人,見人就殺,不管是老人或小孩,屍體堆積如山血流成河,慘不忍睹。



反觀同在蔣介石受降區的北越。它由中華民國的盧漢受降,起初想佔據統治,因胡志明抵抗,而乖乖的遵照麥克阿瑟第一號命令,受降之後撤軍回中國。當時胡志明只有六百枝槍就使中國知難而退,若二二八時中國沒有美國撐腰運補渡過台灣海峽,台灣老早就依聯合國憲章獨立了。現在,我們應該要求美國賠償,要求美國譴責中國的「一中白皮書」為侵略,要求美國通過「台灣安全加強法」,並且要求美國回歸聯合國憲章支持台灣獨立。這樣,才算為二二八犧牲的台灣人討回公道。

2007年2月23日 星期五

被政治灼傷的靈魂──向汪平雲律師致敬



王美琇2007/02/17



獲知汪平雲律師的噩耗時,我深為震驚。震驚之後,是非常深沉的失落與哀慟。哀慟失去這麼一位優秀勇敢的民主鬥士與用生命捍衛憲政的勇士。



過去這段時間以來,汪律師為了憲法第五十二條的總統刑事豁免權,寫了無數篇精彩的文章,讓自由廣場的讀者認識憲政的嚴肅性。我們受益無窮,然而,卻不知汪律師個人悄悄背負了無比沉重的壓力與負擔。他接受總統的付託,與幾位優秀律師挑起為陳總統打釋憲仗的重擔。那一刻起,他已經加速燃燒自己的生命火燄,不眠不休工作,直到劃下生命休止符為止。



六年來,汪平雲一直在幕後默默協助扁政府,處理很多高政治性的棘手法律問題,包括身分證是否捺指紋的人權案、公投案、追討黨產案、NCC法律位階、國務機要費釋憲案、制憲案等等。每個個案都是困難重重,但是他始終毫無怨言地全力以赴。他對國家的熱愛、對民主憲政的信念,讓他一直將個人的身體病痛置之度外;過於沉重的壓力和責任感讓他無法入睡,以致長期以來深受失眠之苦,身心煎熬。汪平雲像蠟燭兩頭燒不斷燃燒自己,只求照亮這個黑暗的年代,而且不求名利、默默付出。這樣高尚聖潔的品格,怎不令人動容?



前晚,我在電腦信箱裡找到他曾給我和友人的一封信,細細品讀,每一個字,都像是他的風格:「士可殺,不可辱。」汪平雲為了國家和民主信念奉獻生命,卻在政治惡鬥的環境中飽受污名。政治運用他的聰明才智解決困局,然而生在這個錯亂的年代,政治也同樣冷血地灼傷了他的靈魂。



把汪平雲的信抄錄如下,為紀念他刻骨銘心的知識份子之怒:「各位先進與朋友,在媒體幾天『指鹿為馬』的批評之後,或許您會有耐心看一看這三萬多字的釋憲聲請書原稿內容(其實各媒體記者應該都有),看完之後,或許您會了解為何中國時報要急著動員這麼多記者和所謂『學者』寫評論,以製造反對這篇釋憲聲請書主張的所謂『輿論聲勢』。當然,相信各位也可以從這三萬多字中,理解我的憤怒。中時用『大力挺扁』的廉價標籤,抹殺我這些年來對台灣理想憲政體制追求的努力,這是一種沉靜但深沉的憤怒。汪平雲敬上,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當時拜讀汪律師這篇三萬字的釋憲聲請書後,心裡非常佩服與感動。謹摘錄這篇釋憲書的精彩片段與讀者分享,也見證汪律師的法學智慧和捍衛憲政的無比勇氣。「倘若狹隘地將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解為檢察官僅不能起訴總統,卻仍可依刑事訴訟法進行偵查,則總統必須在任期內隨時接受檢察官以內亂、外患以外刑事罪名約談、訊問,甚至以共犯名義起訴其共同執行行政權核心事項之公務員,不但將使民選總統捲入政治風暴之核心,令政局陷入動盪不安,亦將導致司法角色的政治化,司法獨立與公信力一併遭質疑,憲法第五十二條保障刑事司法不介入政爭之機能更恐破壞殆盡。」



汪律師這篇巨作,不僅嚴謹闡述總統職位在憲政法治上的重要意義;也以比較憲法的觀點列舉西方民主國家的憲法中,有關總統職權的法律規範。我深信他的這篇論文將成為重要的憲法歷史文件,也將成為今後憲政執教者不能忽視的一篇典範文章。



雖然晚近才認識汪平雲,仍對他的耀眼才華與知識份子的勇氣深為敬佩。汪律師作為一位真正台灣人的高潔品格與風骨,永遠長存我們心中,也將永遠引領我們堅持信念邁向正常國家。



(作者為北社副秘書長)

2007年2月22日 星期四

馬詐領跪拜二二八大屠殺元兇 挑釁被害者遺族

少拿228假惺惺



台灣
228關懷總會秘書長 林黎彩        2005.8.24 自由廣揚



近日據報載,以改革口號當選國民黨新任黨主席的馬英九市長,因不服氣國民黨被稱為「外來政權」,而無台灣論述的「缺失」,在第十七屆中央評議委員第一次會議中,指示迅速建立「連結台灣才有中國」的歷史論述。同時,提及今年一位二二八家屬將孫中山所贈的威士忌酒,轉贈送給他的事情時,更哽咽地向全體中評委哭訴云云。




如馬英九僅知片段採集台灣在日本殖民統治時,遭到待遇不平與不滿,轉而對「祖國」產生虛幻感情的牽連,來跳脫國府軍隊鎮壓、屠殺無辜台灣人的嚴正二二八事實。那不經令人質疑,馬英九所暢言的改革、尋求國民黨的本土論述依據,及除去外來政權污名方式是別有所圖。是以扭曲歷史操作,謀求國民黨能褪去二二八、白色恐怖統治的歷史罪孽?或合理解釋近日連戰與國民黨一反過去「反共」國策,今日卻的「媚共」行徑?甚至為己2008年總統選舉之私,籠絡「本省籍」的票源?




當然,曾為孫中山募款,獲贈威士忌酒的二二八受難的廖進平前輩,如能得知19451025日台灣被祖國「光復」後,將陸續遭受比日本殖民統治更不堪、更霸權迫害的待遇,甚至成為二二八大屠殺的犧牲者時,他還會如此的心儀與熱切支持祖國嗎?相信答案該如當時大多數後悔的台灣人,是否定的。然而,為何廖家珍藏多年名酒,會在今年二二八時份轉贈給馬英九,且被其轉述成為承接「連結台灣才有中國」的歷史論述說詞,不僅令人訝異與納悶,也疑惑了大多數二二八受難及受難家屬的歷史認知。




其實,如此荒謬的扭曲歷史行徑,在馬英九就任台北市長時代,就已「前科累累」。由他遠赴德國親點的前文化局長龍映台,曾縱容台北市二二八紀念館,以白色恐怖受難者身份,詮釋被執行死刑於馬場町的二二八禍首之一陳儀,也以人權擴大解釋方式,展覽中國南京大屠殺,而被參觀學童誤以為二二八就是日本人屠殺台灣同胞!




過去馬英九既膽敢放縱下屬扭曲歷史,在他當選國民黨主席後,不借用今年是第二次大戰終戰六十週年,更正國民黨長年詮釋此為抗日勝利的片面說詞,來顧及過去台灣遭受國共內戰拖累,所受到的傷害,反而以二二八情感,作假本土論述,是不會令人意外。如今後馬英九依然無法虛心面對歷史批判,大家對他宣示改革國民黨百年老店之說,是不必有所期待的。


2007年2月20日 星期二

義民嗆馬詐領ーー「貪官下台!」

馬訪義民廟 遭民眾嗆聲
民視 (2007-02-19 19:10)



 今天是大年初二,馬英九一早從苗栗馬家莊出發,在桃竹苗一帶,一口氣走訪了四間廟宇,所到之處,受到不少支持者的歡迎,不過,在新竹的義民廟,卻踢到了鐵板,有民眾當面嗆聲,說馬英久貪污,還說義民廟不歡迎「不誠實的人」。



年初二馬英九沒有陪太太回娘家,而是依循往例,來到苗栗馬家莊祭祖還沒有宣布參選總統前,馬英九所到之處,就常聽到馬總統之聲,現在宣布參選了,馬總統似乎喊得更是理所當然,不過,可不是每個人看到馬英九都是熱情相挺。



就在新竹義民廟,反馬民眾毫不客氣的比起手勢,大聲嗆馬,結果當場和挺馬支持者吵了起來,也不知道有沒有聽到,馬英九腳步不停的往前走,因為這個聲音才是他想要聽的。至於這個 . . . . . 就當作有聽沒有到好了



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昨天到新竹縣新埔鎮褒忠義民廟上香「祈福」,有民眾當面嗆聲,表示「義民廟是乾淨的地方」,大罵馬英九「貪官」、「說謊的市長」。當場雙手拇指朝下,馬英九裝做沒聽到,迅速離去。




馬與爭議人物同行 難自圓其說


記者施曉光/特稿


一向自捧清廉的馬英九,曾經同台力挺涉入基隆市政府購地弊案的已故基隆市長許財利,如今「馬利兄弟」已成往事,但巧合又諷刺的是,馬英九身邊還是不乏爭議人物。


日前因特別費案被起訴的馬英九,才以討回清白為由宣布參選總統,昨天到苗栗通霄馬家村祭祖以及新竹縣義民廟上香祈福時,在簇擁人影中,不但有與他同樣是被以貪污罪嫌起訴的新竹縣長鄭永金,更赫見爭議色彩濃厚、已被法院一審判決背信、貪瀆等重罪的國民黨立委何智輝。後來到了中壢又遇到涉太萊案的立委張昌財。


鄭永金、張昌財目前仍僅止於被起訴階段,當初以許財利遭一審判刑為由,割袍斷義的馬英九,或許還能講得過去,但何智輝一審被判有罪,馬該如何自圓其說?


何智輝被控涉入竹科銅鑼基地土地徵收弊案、久俊工程開發案,檢方查出何智輝在苗栗縣長任內,也就是民國八十七、八十八年間涉嫌持土地向國華人壽超貸,在徵地案中向國科會科管局施壓關說,協助地目變更收佣,同時違法發放施工配合獎勵金,獲取約十億元不法利益,並在檢調兩度發動搜索約談前,提早一步出國,滯留中國長達數月之久,引發各界質疑逃避司法,有愧立委職守,檢方後在九十三年五月將他起訴,求刑十八年。


九十四年四月間何智輝擔任召委的司法委員會,還曾安排法務部專案報告「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暨特別偵查組法制化」,由於何智輝因銅鑼購地弊案遭特偵組偵辦,引爆社會爭議,地方法院去年十一月正式宣判何智輝依背信、貪瀆等罪判處十九年徒刑,褫奪公權八年。


傳聞國民黨未來還要考慮修改黨章,三審定讞後才取消公職被提名資格,以便讓馬英九直奔二○○八大選,一旦如此,何智輝將成另一個「馬英九因素」下的「受益人」。



2007.2.20

2007年2月18日 星期日

我怎麼上「馬英九」這一課

馬英九讓我們學到什麼


■ 彭崇禮


 


馬英九以貪污罪起訴,這麼一個鬧得沸沸揚揚的案件,我們到底從中得到了什麼啟示?稍加省思,可以得到下列幾點:


一、政治人物是凡人,不是神,更不是聖人,他們都會犯錯:因此,請不要輕易相信經過塗脂抹粉或打光照亮後的完美形象,請運用您如監視器一般的銳眼,「察其言、觀其行」,督促他們,讓他們不得不拿下偽善的假面具,呈現真實面貌,坦然面對,勇於改過。


二、公眾人物動見瞻觀,一言一行,都必須接受社會的檢驗與評斷:因此當快意批評別人,肆無忌憚指責他人時,別忘了「天道好還」這四個字,因為因果報應,就像迴力鏢,如影隨形,射出去馬上會回到自己身上。所以,請大家彼此提醒「口留餘德,心存忠厚,放下仇恨,進而散播慈愛」。


三、尊重司法,還司法一個獨立辦案的空間:不管您的政治立場為何,請先放下心中成見,讓司法案件回歸司法,尊重司法程序及裁決,切莫再隨政客們重演舊戲碼─判決有利於己,就說「遲來的正義」;反之,拂逆己意,即說「選擇性辦案」、「政治黑手介入」或「司法已死」云云。


四、要建立穩固的民主自由制度,必須忍受過程中的動盪:爆料也好或揭發也好,看似造成社會人心的惶惶不安,但若從另類思維的觀點來看,未嘗不是一件好事。畢竟要撥開黑霧,迎接陽光,打造民主自由的國度並非一蹴可幾。其間必須經由失衡、平衡、再失衡、再平衡…,歷經無數次的調整與重組,最後才獲得穩定與成熟,但願這次案件能為台灣帶來民主的淬煉與洗禮!(作者為國小教務主任)

2007年2月17日 星期六

台灣為何不能自稱為台灣?





台灣為何不能自稱為台灣?



再過不久,二二八事件即將屆滿六十週年,社會各界正以肅穆的心情,迎接這個特殊日子的來臨。然而,馬英九市長任內文化局卻逆勢操作,發表與一般歷史記憶不同之紀錄片,其用意似乎是要扭曲二二八事件,為泛藍陣營的政治目的服務。



這種扭曲歷史真相的行徑,竟然發生於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前夕,可見,只要台灣的轉型正義沒有徹底落實,當年的加害者及其利益傳人,就會想盡辦法混淆視聽,模糊整體歷史的本質,從而使受害者經過六十年後,甚至更久的時間以後,仍有受到二度傷害的可能。因此,在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前夕,釐清來龍去脈絕對有其必要。



一九四五年八月,日本宣布向盟軍投降。本屬日本領土的台灣,在盟軍統帥第一號命令之下,委由蔣介石派軍前來受降。當時,北緯十六度以北之印度支那,亦委由蔣介石派軍前往受降。這種安排本身就說明著,受降只是暫時的軍事佔領性質,並無涉及主權轉移的問題。



然而,蔣介石派來軍事暫管的行政當局,貪污腐敗,行政失當,後因緝煙問題激起民眾抗爭,演變為台灣人民要求民主的運動。當時在中國陷入內戰泥淖的蔣介石,最後下令屠殺台灣人民,以扼殺台灣人民的民主運動,甚至藉機清除台灣社會菁英。一九四九年,國民黨內戰失利,「轉進」台灣當作反攻基地,再以白色恐怖威嚇人民,從此展開鐵血的威權統治。



事實上,二次戰後、一九五二年生效的「舊金山和約」,日本僅聲明放棄台灣之主權,而未載明台灣主權歸屬問題。所以,中華民國佔領台灣,宣稱台灣光復,根本缺乏國際法基礎。不僅如此,根據「舊金山和約」,台灣主權也不屬於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如此明白之國際法事態,卻因東西冷戰所致,為國際社會所忽視。



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第二七五八號決議通過,驅逐蔣介石在聯合國的代表,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的唯一合法代表。此一決議表明,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也凸顯了台灣及台灣人民在聯合國一直沒有代表之事實。



緣此,在二二八事件六十週年前夕,值得我們深思的不僅是轉型正義尚未實現,進一步,還有台灣國家正常化的重大課題。以「舊金山和約」之內容,加上聯合國驅逐蔣介石代表,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台灣人民應體認到確立主權國家,實踐聯合國人權公約所標舉之人民自決權,乃是歷史遺留給二千三百萬人的共同使命。



一九七一年以來,所謂的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空間益窄,台灣主權本不屬於中華民國,卻背負著中華民國的包袱,受盡中國在國際上的一中打壓。近年來,有識之士推動正名、制憲、加入聯合國,無非是促使國家正常化之舉,這是台灣主權的自救運動,也是台灣人民自決前途的權利與責任。



遺憾的是,台灣人民追求國家正常化的想望,每每受到國際社會的貶抑,而其根源則來自意圖併吞台灣的中國。吾人實在不解,今天的國際社會,中華民國既不被承認、不能改又不能用,為何不讓台灣根據事實正名?包括美國的「台灣關係法」,都將台灣視為台灣,台灣卻不能自稱台灣,這不是十分矛盾之事嗎?所以,國際社會應該尊重聯合國人權公約給予台灣人民的自決權,讓台灣成為名正言順的正常化國家。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17/today-s1.htm

2007年2月16日 星期五

無「神」的民主

無「神」的民主

馬英九被起訴後,國民黨上下驚惶失措,急著修改排黑條款,要以一黨救一人,因此有人說馬比國民黨大;馬英九可以沒有國民黨,國民黨卻不能沒有馬英九。這種形容其實還不夠貼切,馬英九不僅比國民黨大,還比台灣大,否則為何他一被起訴,台灣就步入民主寒夜?


馬過去打扮出一副不沾鍋的清純形象,迷死了太多菜籃族、都會選民,民調一直居高不下。如今特別費案起訴,讓民眾終於了解原來他的清廉神話是建立在拿公款當私款用,幾乎不花用自己的薪資,因此財富才會累積近億元。原來他所謂的清廉,其實是吝嗇花自己的錢,卻慷納稅人之慨,把不用單據的特別費當家用罷了。


而馬英九化悲憤而參選總統的反撲動作,更反映出他不是不食人間煙火、毫無機心的政治人物,而是擅於權謀的大內高手。過去宋楚瑜被貼上大內高手的標籤,但既能被看出是大內高手,就算不上是什麼高手了。真正的大內高手是一直未被識破的馬英九。


試問,不識政治權謀的小白兔,面臨檢察官以貪污罪起訴,恐怕已是滿臉羞愧,不敢見人,稍有廉恥心,說不定就切腹自殺了,豈能反而大言不慚,把自己被控訴貪污說成是台灣民主寒夜?說什麼政治綁架正義?


國民黨為馬英九修改黨章,民進黨應該拍手歡迎,因為如此一來,馬英九的名字就會與何智輝、吳俊立、許財利等人相提並論,台灣民主才能真正走出寒夜,成為一個沒有「神」的正常國家。

2007年2月15日 星期四

馬英九,Got You!

黃光芹■2007.02.14



馬英九1981年自哈佛大學取得博士回國擔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被時任總統的蔣經國稱為「沒有缺點的年輕人」。26年來,馬英九在政壇翻滾,集高官、長輩、媒體、支持者厚愛於一聲,以致打造出無法顛破的「政治金童」形象。如今,政治金童垮了,被以貪污罪起訴;假面被戳穿,謊言也被一一戳破。不知道馬英九現在,還剩下什麼



在昨天下午馬英九遭起訴成真後,陳瑞仁檢察官、張文政與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不約而同留下雋永妙喻。柯總召說,馬英九被起訴,形同小偷偷東西被抓到;別的小偷被抓到,多少還有點兒慚愧,但只有馬英九這個小偷,竟然反其道而行,反而對外宣布將立志當警察。陳瑞仁說得更為透徹,他認為,馬英九的作為,形同偷了贓車、還掛著車牌,以及小偷犯案,忘了戴手套。他還指出,雖然特別費只需領據一張即可領取,但去年一到八月就有六十二位首長跟馬英九不同,連領都沒有去領。「其實檢察官心證很簡單,只要首長不拿去吃喝嫖賭,而用在廣義的公務用途,檢察官大多會從寬認定。因為特別費存在的目的,就是給首長用的。」言下之意是說,馬英九連最起碼高於吃喝嫖賭這麼寬鬆的標準都通不過,竟將一千多萬元納為己有,的確令人痛心疾首。



前選美協會理事長唐日榮生前喜好炫耀他的金馬桶,後被媒體踢爆,他的馬桶不過表面鍍金,專門用來唬人。與唐日榮的「假面人生」相似,馬英九在起訴後的記者會上高調喊冤,並高聲宣布將參選2008總統;而國民黨也無異議通過配合修改排黑條款,並展開慰留黨主席行動。看到現在的馬英九,就令人想起過去的唐日榮。

2007年2月7日 星期三

蔣介石就是二二八大屠殺的罪魁禍首

228責任報告 蔣介石列元凶



〔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陳水扁總統今將出席「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發表會,報告指蔣介石為二二八事件元凶,應負最大責任,陳儀、柯遠芬、彭孟緝等軍政情治人員應負次要責任外,也羅列「半山」、社會團體與媒體工作者的責任,前國民黨主席連戰的父親連震東等人,也遭批評在此事件中,站在陳儀立場,幫助他軍事鎮壓平息抗爭,而非站在台灣民眾立場,向陳儀爭取權益。

建議刑事追訴及向國民黨求償


研究報告召集人、總統府國史館長張炎憲指出,這份報告屬準官方性質,他建議政府將此收錄為各級學校教材,讓國人對二二八事件有正確認知,除政府已對受害者及家屬提出補(賠 )償外,將可進一步做刑事責任追訴,而基於當時政府為黨國一體,向國民黨進行追償,將是未來研究的重要方向。


報告強調,二二八事件是南京政府派遣軍隊到台灣進行屠殺行為,因此事件的追究,應只及於一九四七年當時事件的行為人,及當時的違法亂紀行為人;至於在一九四九年後由中國撤退到台灣的大批「外省族群」,並未參與事件,兩者必須有清楚、明確的區隔,外省族群不應淪入「連坐」的不白之冤。


研究報告將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分為「南京決策階層」、「台灣軍政層面」、「事件相關人員」責任歸屬三大項(詳見左表 ),除了一般較為人知的軍政官員外,在事件相關人員方面,並進一步納入「半山」、社會團體及媒體工作者,線民、告密者、構陷者的責任歸屬。


「半山」指的是出身台灣、在日治時期前往中國,加入國民黨,在國民黨和政府工作者。




 


究責…點名中央社、葉明勳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準官方版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將在今天公佈,報告除羅列蔣介石、陳儀等人應負責任外,還點名當時國民黨的中央社台北分社以及負責人葉明勳,向南京政府發出內容偏頗的「密電」,導致影響蔣介石派兵的決定,報告認為,真正對事後武力鎮壓產生決定性作用的就是中央社。


中央社「密電」 蔣介石派兵


報告並指,直到目前為止,各界依然未曾追究中央社在二二八事件所應負責任,實際上,中央社不但必須負起新聞扭曲事實的責任,社內成員兼具情報蒐集任務也應給予歷史性的批判。


報告指出,在國民政府訓政體制下,不僅民營新聞媒體受到嚴格控制,新聞機構也被當作蒐集情報的機關運用。根據近年來出土的史料顯示,中央通訊社當年在台灣就扮演國府中央的耳目,其為國民黨中央宣傳部掌握的新聞機構,戰後設立台北分社,負責人為葉明勳,主要工作是將台灣採訪的新聞傳回南京總社。


報告指出,隨著二二八檔案解密,一九九二年有一批「中央社密電原稿」出土,其報導完全站在陳儀政府,甚至是軍方的立場,電文不斷出現外省人被毆打的消息,但台灣社會實情或民眾感受,例如台灣人被槍殺等消息則被忽略。


由於中央社是南京政府了解台灣政情的重要管道,其傳達的訊息對於蔣介石派兵的決定,必然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換言之,一般媒體與新聞工作者的言論,對於事件發生後情勢發展的影響都相當有限,真正對武力鎮壓產生決定性作用的應該是中央社。




 


中央社密電文:非武力不足以制服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今日將發表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引述中央社台北分社當初發出的密電文,指台灣情勢「非武力不足以制服」、「增兵之效果,昭然可見矣」。


一九四七年2月27日緝煙事件為二二八事件導火線,中央社台北分社在3月3日向南京總社發出密電指出,「自閩省增援之憲兵一營,今已到達基隆,此乃首批增援部隊,雖兵額不多,外省人心稍振,反之,台人則大感恐怖。」


電文接著敘述在中山堂召開處理委員會時,民間委員及旁聽市民要求陳儀命令軍隊停止北上等,電文中稱「彼等之言辭,表面雖似侮辱陳長官,實則出於一種恐懼心理,蓋台人雖有頑強之反抗精神,然亦委實懼怕類似過去日人之大屠殺也」。


「今日會中之情形,異於往日,充分說明今日局面之突然好轉,係由於市民首次自動要求恢復社會秩序,而市民有此要求,則又係由於懼怕政府增兵屠殺。因此,增兵之效果,昭然可見矣」。


「哀哉台人,連日政府忍辱商談均無效果,非武力不足以制服,豈亦日本帝國主義者之過矣?!」




 


中央社 10年前轉型國家通訊社


中央通訊社簡稱中央社,一九二四年4月1日成立於中國廣州,一九四九年10月隨國民政府遷至台灣。在早年黨國體制不分的年代,一直是由政府編列預算,卻由國民黨經營,扮演國民黨政府喉舌。


一九八七年解嚴後,隨著民進黨立委席次漸增,對國家編預算給黨營媒體中央社的杯葛也愈來愈烈,一直到一九九五年底,立法院通過「中央通訊社設置條例」,中央社才在一九九六年7月1日改制為「財團法人中央通訊社」,從政黨的通訊社,轉型成為隸屬政府的國家通訊社。 (記者王貝林 )


受難者及家屬補償申請,前年截止 補償金額達71億元


二二八事件受害者及家屬補償案的申請已在2004年10月6日截止,根據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統計,審定的補償金額達七十一億五千九百萬元,核定受領人數為九二八六人。


不過,基金會仍陸續接到受害者家屬申請案,基金會說,雖然申請補償已經截止,對相關事件受害者已無法用金錢補償,但可朝回復名譽方式進行。


基金會董事長陳錦煌曾接觸一特殊個案,受難者名列「台中地區『三、二』事件重要人犯名冊」,名譽長期受損,家屬無意申請補償金,但希望回復名譽,基金會在第一○八次董事會決議,對於檔案記載受難事實明確的案件,受難者及家屬可申請認定受難事實,辦理回復名譽,但不核給補償金。


另據基金會統計,至受理補償案件截止申請為止,總計收件達二七五六件,包括去年底基金會第一一○次董事會討論決定,總計審定二七一○件,成立二二四七件(死亡六八一件、失蹤一七七件、羈押一三八九件 ),另有四六三件不成立。 (記者羅添斌 )



2/19/2006 9:30:05 AM

2007年2月5日 星期一

《李筱峰專欄》「接收」成為「劫收」的時代 /教國民黨人讀台灣史之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feb/4/today-o3.htm



上週本專欄〈教國民黨人讀台灣史〉,指出郭素春等藍色政客與媒體,不能容忍台灣的學者站在台灣立場寫台灣歷史,乃世界上絕無僅有之異象。蓋因每一個正常國家的學者在編寫歷史時,無不站在自己國家主權獨立的立場。


退一萬步看,即使不願站在台灣主體立場寫台灣史,也不能違背史實而扭曲歷史。最典型的例子,正好可以拿他們最不能容忍的本人所編寫的《唐山看台灣─二二八事件前後中國知識份子的良心見證》一書來說明。這本書所收錄的言論,無一出自台獨人士,易言之,本書所收錄的中國知識份子的言論,都不是站在台灣主體立場而發,但是他們都能看清當時官場貪污腐敗、軍隊擾民欺民,帶給台灣人民的絕望與痛苦。他們絕不會像郭素春等國民黨人那樣昧於事實,只會替外來統治者粉飾太平,卻還大言不慚出來教訓別人。國民黨人責怪我不該用「『接收』成為『劫收』」的標題來形容二二八事件前的台灣政治。今天就來討論這個主題。


戰後國民政府對台灣的接收,被民間戲稱為「劫收」,這與統獨立場無關,而是一個歷史常識。試舉數則史料來印證:


一、民族抗日運動前輩陳逢源,在接受歷史學者王世慶教授的訪談時,曾說:「台灣光復時大家都很歡喜,但接收後則大家都很失望,接收之官員貪污很多,台胞都說『接收』為『劫收』。」(見黃富三教授等編《近現代台灣口述歷史》)


二、中國記者唐賢龍在二二八事變後不久出版的《台灣事變內幕記》也指出:「自從國內的很多人員接管以後,便搶的搶、偷的偷、賣的賣、轉移的轉移、走私的走私,把在國內「劫收」時那一套毛病,統統都搬到了台灣……台灣在日本統治時代,本來確已進入『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法治境界,但自『劫收』官光顧台灣以後,台灣便彷彿一池澄清的秋水忽然讓無數個巨大的石子,給擾亂得混沌不清。」


三、再看一九四六年六月三日香港《華商報》的一段報導:「有很多敵產,被這些接收大員們只以十分之一的價錢買了去,而絕大多數的敵偽房產則都被接收大員們無價地『劫收』了去。」


以上後兩者就是收錄在《唐山看台灣》一書裡面的言論,書上我還收錄許多中國記者有關當時貪官污吏的具體報導,都是讓台灣人民痛心疾首的實例。這種貪污風氣,也無怪乎戰後的台灣民間流傳著一句俗話:「吃銅吃鐵,吃到ALUMI(鋁)。有毛的,吃到鬃簑;無毛的,吃到秤錘;有腳的,吃到樓梯;無腳的,吃到桌櫃。」


對照這麼多的史料,不難了解當時官場的貪污歪風,簡直開了台灣同胞五十年未開之眼界。因此當時台灣民間稱「接收」為「劫收」,根本就是歷史常識,無須辯論。就好像有一句俗話說「和珅跌倒,嘉慶吃飽」,是用來形容清朝乾隆皇帝的佞臣和珅的貪污,也是清代史的歷史常識一樣,不是和珅的後代出來罵人就能否定的。


台灣土生土長的郭素春等人,不好好讀自己台灣的歷史,卻死抱國民黨教她的意識形態來否定歷史常識,真的是讓人感慨!


(作者為大學教授,本文同時收錄於www.jimlee.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