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3日 星期二

國民黨籍議長鄭文銅 貪污被求處無期徒刑

 鄭文銅 被求處無期徒刑

〔記者陳鳳麗、佟振國、林明宏/南投報導〕服刑中的前南投縣議會議長鄭文銅,於議長任內經辦鳥園增建工程等4件議會發包工程,涉嫌舞弊、收回扣等情事,昨天被南投地檢署依貪污罪嫌起訴,求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終身,並追回不法利益2450萬餘元。


曾創下南投縣議長三連霸紀錄的鄭文銅,目前因案服刑中。(資料照,記者林明宏攝)


 借牌圍標 兩子也被求刑


南 投地檢署指出,鄭文銅議長任內,由議會約僱人員陳文裕、議會機要秘書陳顯卿出面,分別在民國92、93、94年,找熟識的營造廠借牌圍標,實際上由長子陳 世鴻(過繼給陳姓人家)和次子鄭世昌負責實際營造工程,每件都以最有利標決標,其中有3件預算、底標、決標金額均相同,從中獲取鉅額的不法利益。


檢方起訴書中羅列鄭文銅涉嫌舞弊、圖利自己、圍標工程、收回扣、洗錢等不法情事,包括有南投縣議會黨團辦公室及鳥園增建工程等4件工程,鄭文銅收取的回扣等不法利益共達2450萬3000元。


檢方強調,鄭文銅是地方民意機關龍頭,卻利用議長之職一再包攬議會工程,收取回扣圖利自己,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卻毫無悔意且飾詞狡辯,故請法官從重判處無期徒刑,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終身,並追回不法利益2450萬餘元。


此外,其子陳世鴻和鄭世昌分別被求處有期徒刑1年和10個月;陳文裕被求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陳顯卿則被求刑8個月。


鄭文銅的妻子王孟嬅獲知起訴後表示丈夫是被人冤枉。南投縣議長吳棋祥對此表示相當惋惜、遺憾;議會各黨團召集人和議員也感到驚訝,不願多評論。


 3連霸議長 服刑中官司不斷


鄭文銅正因埔里鎮農會超貸案觸犯背信罪而服刑中(刑期1年6月);而另外涉及違反選罷法案南投地院一審判刑3年,褫奪公權6年,上訴中。




鄭文銅觸犯之法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規定,經辦公用工程有收取回扣及其他舞弊情事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規定,對於主管之事務,明知違法,直接或間接圖利自己或他人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


→政府採購法第87條規定,意圖影響採購結果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之罰金。




鄭文銅涉貪4工程 鄭文銅涉貪4工程


→南投縣議會黨團辦公室及鳥園增建工程:預算1067萬元 、底標1067萬元、決標1067萬元、不法獲利850萬元。


→議會四樓廳舍及議員住宿所修建工程:預算1130萬元 、底標1130萬元、決標1130萬元、不法獲利520萬元。


→議會門前意象及周邊景觀工程:預算838萬7000元 、底標741萬元、決標741萬元、不法獲利580萬3000元。


→議會議事資訊網際網路化系統建置工程:預算3600萬元 、底標3600萬元、決標3600萬元、不法獲利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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